2020-07-06 10:52:21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李丹霞 | 作者: 刘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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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融媒体中心7月6日讯】7月3日,永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满女送来的两面写有“法援惠民生、无私护绿苗”和“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
2012年邝某和王某协议离婚,女方王某不承担抚养费。后邝某患上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2015年评定为城镇居民低保户,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此,邝某无奈要求王某支付孩子至年满18周岁的抚养费。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某同意从2020年7月起承担孩子抚养费每月500元直至18岁周岁止。
作者: 刘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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